贡献者: JierPeter; addis; Giacomo
在群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定义更复杂的对象,环和域。简单来说,环和域各自有两个运算,通常称为加法和乘法,其中加法必须构成一个阿贝尔群。由于多了一个运算,我们还需要考虑两个运算之间的复合关系,因此还额外引入了一个性质,即乘法对加法的分配性。
环配合其加法构成一个阿贝尔群,而乘法只能构成一个半群——乘法不是有幺元吗,为什么不能是幺半群?因为有 $0$ 这个元素在,任何元素乘以 $0$ 还是 $0$,就像小学就学过的实数乘法一样。这是由分配律导致的,我们把它写为以下定理:
证明:
$r\times 0=r\times (r-r)=r\times r-r\times r=0$。
证毕。
域是一种特殊的环,定义如下:
比较下来,域的定义只比环的定义多了第 10 和第 11 条,一个要求乘法可逆(即可以做除法),一个要求乘法交换;其它部分则完全相同。两个定义中,第 1 到第 5 条定义了加法的性质,使得环或域在加法下构成交换群;第 5 条定义了两个运算间的关系,即分配律;剩下的则定义了乘法的性质。可以看到,域比环更具体,环比域更抽象。当然了,群最抽象,环和域都是群的具体例子。
一般来说,为了方便,我们通常会省去乘法符号,把 $r\times s$ 写为 $rs$。元素 $r$ 的加法逆元记为 $-r$,这样就可以把 $r+(-s)$ 记为 $r-s$。如果元素 $r$ 有乘法逆元,那么我们把它的乘法逆元记为 $r^{-1}$,于是就有 $rr^{-1}=r^{-1}r=1$,像我们在群论初步中看到 $xx^{-1}=x^{-1}x=e$ 一样。
要注意的是,环的乘法只有在去掉加法单位元 $0$ 的时候才能构成幺半群或者群,这是因为任何元素乘以 $0$ 还是 $0$,就像小学就学过的实数乘法一样。这是由分配律导致的,我们把它写为以下定理:
证明:
$r\times 0=r\times (r-r)=r\times r-r\times r=0$。
证毕。
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环是 “能进行加减乘运算的集合”,其中乘法还不一定交换;域则是能 “进行加减乘除运算的集合”,而且加法和乘法都可以交换。
最常见的环是整数环。全体整数构成的集合,配备通常的加法、乘法运算后,构成一个环,并且还是交换环。实函数也可以用来构成环:如果 $f, g$ 都是从实数到实数的映射,那么对于任意实数 $x$,定义 $(f+g)(x)=f(x)+g(x)$ 以及 $(f\times g)(x)=f(x)g(x)$,这样,全体实函数的集合配备如此定义的 $+$ 和 $\times$ 运算,就构成一个交换环。
非交换环的例子也可以用函数构造出来,方法是把以上定义的函数环中的乘法替换为复合运算:$(f\circ g)(x)=f(g(x))$。这样,由于映射的复合一般不交换4,于是 $(\{\text{全体实函数}\}, +, \circ)$ 就是一个非交换环。除此之外,我们将来会遇到的矩阵等对象也能构成非交换环,但是矩阵乘法的非交换性本质上相当于映射复合的非交换性,因为矩阵可以用来表示线性变换,此时矩阵的乘法对应的是线性变换的复合。不用担心,我们会在线性代数章节里再讨论这些。
最常见的域就是有理数域和实数域。在有理数集合和实数集合上配备通常的加法、乘法运算后,都构成域,称作有理数域和实数域。
从定义很容易看出域一定是环,但上面所举的环的例子中,都有乘法不可逆的元素,因此它们都只是环,不是域。比如说,整数环里 $2$ 这个元素,就不存在整数的乘法逆元;实函数环里 $f(x)=x$ 也不存在乘法逆元(此处取交换的环的那个例子的定义,用实数的乘法导出函数的乘法),因为它有零点 $f(0)=0$,导致不存在实函数 $g$ 使得 $(f\times g)(x)$ 恒为 $1$。
像在环论中省略乘法的符号一样,我们也常常把体中的 “$\times$” 符号省略,比如说,将分配律表示为 $a(b+c)=ab+ac$。
简单来说,体就是能进行加减乘除的一个集合,其中加法是可交换的,乘法却不一定。由于乘法不一定交换,这就使得除法运算相对复杂,但我们在此不过多展开。
类比子群和子环的定义,我们也可以定义子体。
子体的概念引出了以下关键概念。
素体又被称作素域的原因是,素体必然是 $\mathbb{Z}_p$ 或 $\mathbb{Q}$,其中 $p$ 是素数。这两种体都是域。关于这一点,可参考下面一小节 “素域的附加讨论”。
数学界主流将域视作乘法可交换的体,因此当谈到域时,总是认为乘法可交换。少数数学家会把我们以上定义的体称为域,而将我们定义的域称为交换域,但这并不是主流,也不是小时百科所使用的定义。
素域的概念对于描述任意的域是关键,以至于我们用素域定义了一个概念,称作域的特征:
由定义可见,特征的值取素数或者 $0$,这个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域的代数性质。
5素域的可能形式极为简单。回忆第 3.2 节6中的讨论,任何幺环必然包括一个子环 $\mathbb{Z}_n$,其中 $\mathbb{Z}_0=\mathbb{Z}$。域和体当然都是幺环,所以也有相同的性质。由于体比域更抽象,我们接下来就设 $\mathbb{F}$ 为一个体来进行讨论。
如果 $\mathbb{F}$ 中包含的 $\mathbb{Z}_n$ 是 $\mathbb{Z}$,那么由于 $\mathbb{F}$ 的每个元素都有乘法逆元,我们就可以把在其中把 $\mathbb{Z}$ 的分式域构造出来,即 $\mathbb{Q}$。而有理数域 $\mathbb{Q}$ 就是一个素域。
为什么呢?假设 $\mathbb{K}$ 是 $\mathbb{Q}$ 的一个子域,那么它必须包含 $1$ 这个元素。用 $1$ 不断地和自身相加,我们又必须得到 $\mathbb{Z}$ 本身——不可能得到其它的 $\mathbb{Z}_n$,因为那样就违反了 $\mathbb{Q}$ 的运算规律了。接下来,由于 $\mathbb{K}$ 是一个域,因此由乘法和加法的逆运算可知,它必须包含 $\mathbb{Z}$ 和其分式域,结果就是 $\mathbb{K}\supseteq\mathbb{Q}$。但又因为按设定,$\mathbb{K}\subseteq\mathbb{Q}$,所以最终就有 $\mathbb{K}=\mathbb{Q}$。因此 $\mathbb{Q}$ 的子域只能是它自己,故知 $\mathbb{Q}$ 是一个素域。
如果 $\mathbb{F}$ 中包含的 $\mathbb{Z}_n$ 中 $n\neq 0$,那么 $n$ 必然是一个素数。为什么呢?假设存在正整数 $a, b$ 使得 $ab=n$,那么在 $\mathbb{Z}_n$ 中就有 $ab=0$,这违反了域的乘法规则。
现在,假设 $\mathbb{F}$ 包含一个 $\mathbb{Z}_p$,其中 $p$ 为素数。而这个 $\mathbb{Z}_p$ 本身就是一个域。由于域同时也是加法群,而子群的元素数量必须整除原来的群的元素数量,因此含有 $p$ 个元素的 $\mathbb{Z}_p$ 不可能有非平凡7子群,进而不可能有子域。因此 $\mathbb{Z}_p$ 就是一个素域。
结合以上讨论,我们知道了 $\mathbb{Q}$ 和 $\mathbb{Z}_p$ 都是素域,其中 $p$ 是素数。而任何体中,由于加法和乘法的封闭性,必然包含 $\mathbb{Q}$ 或 $\mathbb{Z}_p$ 中的一个。由此还可顺便得出,素体都是素域,这是因为我们上述讨论中都没用到乘法的交换性。
1. ^ 这是有争议的。有的数学家从形式上定义,不要求环有幺元,而把有幺元的特别称呼为 “幺环”;但是有的数学家认为,我们很少研究不含幺元的环,所以不如直接定义环必须有幺元,简化讨论。本书使用后一种传统,但是有时也会为了强调而使用 “幺环” 的术语,也就是说我们会将 “环” 和 “幺环” 视作等价的术语来使用。英语中将我们此处定义的环称为 ring,而去掉乘法单位元之后所得结构称为 rng。
2. ^ 分左右两种分配律,是因为环的乘法不一定交换。
3. ^ 分左右两种分配律,是因为环的乘法不一定交换。
4. ^ 比如说,对于函数 $f=x+1$ 和函数 $g=x^2$,我们有 $f\circ g=x^2+1$,但 $g\circ f=(x+1)^2=x^2+1+2x\not=f\circ g$。
5. ^ 本节选自小时百科系列教材《代数学》的 “初窥抽象代数-环和域-素域” 小节
6. ^ 原书 “整数环” 一节。
7. ^ “非平凡” 此处指除了 $\{0\}$ 和其本身之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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