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者: Giacomo
原作者:FFjet
设 $W$ 是向量空间 $V$ 的一个子空间。我们想通过 $W$ 来定义 $V$ 中元素的一个等价关系,并由此得到 $V$ 的一个划分(商集)。对于 $v \in V$,$v + W$ 是 $V$ 的一个仿射集,全体(关于 $W$ 的)仿射集的集合构成里一个划分(商集),定义了一个等价关系——对于 $v_1, v_2\in V$,如果 $v_1 - v_2\in W$,则称它们是关于 $W$ 等价的,记为 $v_1 \sim v_2$。我们把这个划分(商集)记为 $V / W: = V / \sim$,包含 $v$ 的等价类记为 $[v]: = v + W$.
现在我们在商集 $V / W$ 中引入线性运算,使它也成为一个线性空间。当然这种线性运算应与 $V$ 中原有的线性运算要有联系。为此,对于等价类的加法和数乘,我们自然采用下列定义
从 $W$ 的左陪集 ${S_{\alpha}}$ 里各选一个元素 $v_a$,$ \operatorname {Span} \{v_{\alpha}\}$ 构成商空间 $V/W$ 的一组基1,张成的也是 $W$ 的补空间。由等价类划分可知,$ \operatorname {Span} \{v_{\alpha}\}$ 与 $W$ 没有交集,因此我们只需要证明所有元素都可以表示为 $b_{\alpha}v_{\alpha} + W$ 即可。
设 $v$ 为任意元素,则有 $v + W=b_{\alpha} S_{\alpha}$,由于 $v_{\alpha} \in S_{\alpha}$,所以 $b_{\alpha} v_{\alpha} \in v + W$。也就是说,总可以找到一个元素 $v_1 \in W$,使得 $v=bv_{\alpha} + v_1$,由于左陪集与子空间互不包含,因而和是直和,证毕。
定理 1 的证明过程同时明示着商空间维数和子空间的关系。
1. ^ 尽管 $kv_\alpha$ 为不同于 $v_\alpha$ 的等价类,但这里取张成,不影响后续定理 2 这一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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