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因子树
贡献者: JierPeter; addis
真因子树的概念,是笔者优化了 “因子链” 的概念而得出的一套描述因式分解理论的框架。
1. 概念的描述
定义 1 真因子
给定整环 ,对于 ,如果 且 ,那么称 是 的真因子。
定义 2 单位
给定整环 ,对于 ,如果 是存在的,那么称 是 的一个单位(unit)。 中全体单位的集合,记为 。
显然,如果有单位 使得 ,那么 和 互相不是真因子。我们将这样的 视为等价的:
定义 3
给定整环 ,定义集合 上的一个等价关系:对于 , 等价于 当且仅当存在单位 使得 。等价的元素视为同一个元素,或者说把每个等价类看成一个元素,得到的集合是 模去该等价关系的商集1,记为 。
举例来说,在整数环 上,对于任意正整数 ,我们把它等价于 。
有了 的概念,就可以定义本节核心的概念了:真因子树。
定义 4 真因子树
给定整环 ,对于 ,如果存在非单位的 使得 ,那么可以从 画两个箭头分别指向 和 ,而 就是 的一个因子分解;同样,如果 和 可以继续分解为其它非单位元素之积,那么也可以继续画出箭头指向它们对应的因子分解。如是反复,直到不能继续进行下去为止,所获得的整个结构称为 的一棵真因子树。
每个从 开始,出发一路指向末端的路径,称为 的一个枝条,枝条中涉及到的箭头数量,称为枝条的长度。一棵真因子树中最长的枝条的长度,称为这棵树的高度。特别地,如果 无法进行分解,也就是说它的树只包含 本身,那么定义这棵树的高度为 。
一棵树中从元素 到元素 的路径,其长度定义为这条路径上包含的箭头数量。
的真因子树一般不止一棵。
2. 用真因子树进行描述
以下讨论限制在整环 的集合上。利用真因子树的语言来直接翻译各种概念的方式如下:
定义 5
- 不可约元素:在某一棵树中为末端。
- 素元素: 是素元素,当且仅当对于任意 ,如果 在 的某棵真因子树上,那么 必在 或 的某棵真因子树上。
- 有限析因性:对于任意 ,存在一个正整数 ,使得 的任意枝条长度不超过 。
- 唯一析因性:有限析因,且对于任意 ,其任何两棵树的末端元素构成的集合都是一样的。
定理 1 有限析因时素元素的等价定义
设 是整环 中的一个元素,且 具有有限析因性。则 是素元素,当且仅当对于任意 ,如果 ,那么 必在 的每一棵树上。
证明:
充分性:
如果 满足,只要 则 在 的每一棵真因子树上,那么当 时,取 的真因子树,使得第一次分解为 ,那么 必在这棵树上,也就必在 或 之后的枝条上,从而整除 或 。
必要性:
任取 以及 的任何一棵真因子树,使得 。设这棵真因子树的第一次分解为 ,那么按照素元素的定义必有 或者 ,不妨设 。考虑 的分解 ,则按照素元素的定义,不妨设 。以此类推, 整除该真因子树某棵枝条上的所有元素。
由有限析因性,该枝条必有终点,而终点是不可约元素,从而终点必是 (或更准确地, 所在的相伴等价类)。
证毕。
定理 2 素元素必是不可约元素
整环 中的素元素都是不可约元素。
证明:
反设素元素 不是末端,那么就可以得到 的长度不为零的一棵树,其第一级分解为 ;而由于素元素的定义,它又必须在以 和 为起点的某棵树上,从而在自己的后面,而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反设不成立,素元素必是末端。
证毕。
今后我们也会引用真因子树的概念来方便阐释因式分解相关的问题。
1. ^ 见二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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