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曼重排定理
贡献者: DTSIo
相比于绝对收敛级数,条件收敛级数究竟是哪里有问题呢?
不妨假定讨论的一直是实数项级数。沿用证明绝对收敛级数的重排性质时的构造:
可以很合理地将 称为正部, 称为负部,而当然 . 如果级数 是绝对收敛的,那么正部和负部组成的都是收敛的正项级数。而如果这级数只是条件收敛的,那么正部和负部组成的都是发散到无穷的正项级数。在这种情况下,式子
是没有意义的。
而后,回忆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中给出的例子
这个级数的和等于 , 但我们已经通过一种重排技巧将它的和缩减到了本来的和的一半。这个性质不是偶然的。条件收敛级数的收敛完全是因为相邻项之间的正负抵消,而将这件事精确化的正是如下的
定理 1 黎曼重排定理
设 是条件收敛但不绝对收敛的级数,一般项都是实数。则对于任何一个实数 , 都存在正整数集 的一个重排 , 使得
可以说,黎曼重排定理将条件收敛级数的正负抵消性质发挥到了极致。
要证明黎曼重排定理,实际上只是需要重复一些构造而已。回忆一下级数收敛的必要条件,知道 和 都收敛到零。不妨先假定给定的实数 . 从正部里取出前 项,使得恰好有
而后从负部里取出前 项,使得恰好有
重复这个操作,就得到了级数 的一个重排。首先,这重排是可以一直继续下去的,因为正部和负部组成的级数 和 都发散至无穷,所以在每一步操作之后总能找到足够多的项来超过/低于给定数 (这个操作对于绝对收敛级数就做不到,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找再多的项都不够). 另外,这重排给出的是收敛级数,因为有 的关系,每一步操作所给出的部分和将会震荡着逼近 .
例 1 黎曼重排定理的例题
上面的论证可能比较抽象,来看具体例子。还是讨论级数
现在希望将它重排使之收敛到 1. 所作的重排过程如下:
如此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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