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数原理
贡献者: 零穹
1本节介绍组合学里两个一般性的原则——加法原则和乘法原则。
以下假设 和 是两类不同、互不关联的事件。
1. 加法原则
加法原则:设事件 有 种选取方式,事件 有 种选取方式,则选 或 共有 种方式。
用集合的语言可将加法原则描述成如下定理(定理 4 ):
2. 乘法原则
乘法原则:设事件 有 种选取方式,事件 有 种选取方式,那么选取 以后再选取 共有 种方式。
同样,用集合的语言可将乘法原则描述成如下的定理:
证明:若 或 ,则式 4 的两边均为 0,故等式成立。
设 ,并且记
定义映射
则 是 到集合 上的一一映射(试证明),根据集合基数的定义(
定义 1 ),
式 4 成立。
证毕!
注:乘法原则之所以能用定理 2 描述,是因为在乘法原则的描述中,选取 以后再选取 ,这意味着 与 是有顺序的,这便使得选取 再选取 的方式能用笛卡尔积 (子节 2 )来描述(即二者一一对应)。比如:选取 得到 ,再选取 得到 这样一种选取,可记为 ;或将 理解为选取 得到 ,再选取 得到 这样一种选取。
1. ^ 许胤龙,孙淑玲。组合数学引论(第二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