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心身疾病(Functional gastrointestinal disorders, FGIDs)是指精神心理、社会、环境等因素在消化系统疾病的发生、发展、防治及预后过程中密切相关的躯体器质性病理改变和/或功能障碍。广义的消化心身医学应包括消化系统健康事业相关的精神心理、社会和环境问题[1]。
“心身疾病”是指心理社会因素在疾病的发生、发展、防治及预后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躯体器质性病理改变和/或功能性障碍的一类疾病。消化心身疾病是指精神心理、社会、环境等因素在消化系统疾病的发生、发展、防治及预后过程中密切相关的器质性病理改变和/或功能障碍。广义的消化心身医学应包括消化系统健康事业相关的精神心理、社会和环境问题[1][2]。
(1)心理社会因素在疾病的发生与发展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2)临床表现以消化系统为主的躯体症状,包括器质性病理改变和/或功能障碍;
(1)患者具有一定的遗传素质、性格特点或心理缺陷,容易受到外界刺激的影响,进而发生消化系统的器官组织病理改变和/或功能异常。
(2)心理社会刺激导致情志的异常变化引起消化系统疾病,这一点对诊断尤为重要。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先有心理社会因素的刺激,在时间上比较长久和/或在强度上比较剧烈,或者二者兼备,最终导致消化心身疾病。
(3)心理社会刺激因素与疾病的发生有密切的时序关系。一般来说,先有不良刺激,然后才有相关消化疾病的发生,这种时序关系有时也表现滞后性。同时,须值得注意“因病而郁”的倾向,即患者对目前所患疾病的担忧、恐惧,成为心理刺激因素,使原有的疾病加重或缠绵,或称为身心疾病,但也应属心身疾病范畴。
(4)疾病的演变过程与心理社会刺激因素关系复杂。在通常情况下,呈正相关关系。即刺激因素越强烈,持续的时间越久,疾病的表现就会越重;反之,如果刺激因素变弱了,甚或消失了,相关的消化疾病的表现就会相应减轻或消失。但在有些个体存在较大差异,疾病的演变与心理社会刺激因素互为因果,对于某些长期受不良刺激的病人,会在脑内形成固定的兴奋泛化区,使病情反复,缠绵难愈。
(5)如果单纯采用消化专科的治疗措施而不从心理方面进行调治,临床疗效较差[1]。
消化心身医学始于对功能性胃肠病(Functional gastrointestinal disorders, FGIDs)的临床诊治的反思,从1989年就肠易激综合征( Irritable Bowel Syndrome, IBS)诊断标准发表首个文件,到2006年的罗马Ⅲ标准的制定,近20年的时间内,已经明确心理社会因素广泛参与了FGIDs 的全过程,同时也提出了功能性胃肠病的治疗过程中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增加心理干预和三环类抗抑郁药物(Tricyclic antide-pressants, TCA)或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elective serotonin reuptake inhibitors, SSRI)类抗抑郁药或积极向精神心理科转诊的意见。2016年罗马 Ⅳ 的出版更具体讨论对FGIDs多维度认识和包括精神类药物使用在内的精神心理干预[1]。
据统计,综合医院各科心身疾病占病人总数的25%-35% 。在发达国家心身疾病的发病率占疾病谱的80% ,我国大中城市心身疾病的发病率也占40%。特别是消化系统心身疾病的病种和发病率居内科心身疾病的首位,占本系统所有疾病的45%-75%。
^李军祥,陈誩,冯五金,李建生.消化心身疾病中西医结合整体诊治专家指导意见(2017年)[J].中国中西医结合消化杂志,2018,26(01):9-17. .
^张锡明. 消化系统的心身疾病[J]. 实用内科杂志,1992,(06): 325-326. .
^陈园纯, 王承党. 抗抑郁药治疗功能性胃肠病的研究进展[J]. 胃肠病学, 2012, 17(7):440-442. .
^ 柴晚星. 功能性胃肠病与抑郁障碍的共病研究[D].北京协和医学院,2011. .
^左国文,梁列新.功能性胃肠病与精神障碍共病的流行病学研究进展[J].中国临床新医学,2015,8(07):691-695. .
^杨洁,任茜,郭庆红,叶玉伟,王玉平,周永宁.功能性胃肠病发病机制与治疗方法的研究进展[J].山东医药,2019,59(02):8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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